解读新个税 | 为什么每月工资一样,但扣的税不一样?
个人所得税
2019年1月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随着前几个月工资的发放,教职工真切的感受到了减税红利。但也出现一些疑问:为什么每月工资一样,但扣的税不一样呢?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变为累计预扣法。那么什么是累计预扣法?如何计算?
一、什么是累计预扣法?
累计预扣法是指,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截至当前月份累计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减除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简单来说,每月用截止到当月的全年总收入计算应交的总税款,扣除已交税款,就是当月税款啦!
二、全新扣缴模式
1. 按年计征:2019年1月起,工资薪金收入不再按月单独计税,而是按年计税。
2. 按月预扣预缴:计算本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用对应税率计算本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3. 汇算清缴:纳税年度终了后办理综合所得年度纳税申报,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三、累计预扣法具体计算公式
1. 计算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当前月份数计算。
2. 通过税率表找到适用税率
3. 计算得出当月应预缴税款
本期应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已预缴税额
四、累计预扣法案例
王老师,2019年每月收入9000元,由于事业发展顺利,2月和5月涨了两次工资。
其中每月减除费用为5000元,五险一金2000元,专项附加扣除3500元。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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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几个要点
1月
应预缴税额 = 累计收入9,000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 –累计五险一金2,000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500 = -1,500 <0 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
2月
涨工资后,应预缴税额 = (累计收入22,000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2 –累计五险一金2,000*2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500*2)*3% = 30元。
5月
再次涨工资后,应预缴税额 = (累计收入63,000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5 –累计五险一金2,000*5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500*5)*3% -累计已缴税额180 = 135 元,比4月多60元。
11月
本月王老师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税率从3%跳至10%,应预缴税额 = (累计收入153,000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11 –累计五险一金2,000*11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3,500*11)*10% -速算扣除数2,520-累计已缴税额990 = 240元。
重 点
●年收入无论怎样分配到各月,全年的整体应纳税额都一样。
●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至相应级数时,对应税率将跳档提高,个人所得税金额也会相应提高。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办理方式、方法尚未制定,国家税务部门预计于年内出台实施细则,届时财务处公众号将实时更新。
来源: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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